湖南法治报讯(通讯员唐佳华)为深入践行新时代“枫桥经验”,有效化解基层婚姻家庭矛盾,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、筑牢辖区和谐稳定防线。近日,祁阳市司法局长虹司法所成功调解一起婚姻家庭纠纷,通过耐心细致的法理疏导、温情调解,促成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和解协议,圆满化解矛盾争端。
据悉,当事人唐某与向某系夫妻关系,双方因感情问题协商离婚,在后续夫妻共同房产分割事宜上产生严重分歧。双方就多处房产归属、过户事宜各执一词、争执不下,多次自行协商均未达成一致,矛盾不断激化。为妥善解决纠纷,避免家庭矛盾升级,双方当事人主动来到长虹司法所,申请人民调解。
接到调解申请后,司法所工作人员高度重视,第一时间梳理案件基本情况,核实房产相关信息,深入了解双方当事人的核心诉求与矛盾症结。考虑到婚姻家庭纠纷兼具法理与情理的特殊性,调解员坚持“法理为基、情理为要、调解为先”的工作原则,采取“背对背疏导、面对面协商”的调解方式开展工作。
调解过程中,调解员耐心倾听双方诉求,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意愿,结合《民法典》中婚姻家庭、财产分割等相关法律法规,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双方释法明理,细致解读离婚财产分割的法律依据与基本原则。同时,从家庭亲情、子女权益、邻里和睦、社会稳定等角度进行温情劝导,引导双方摒弃对立情绪,换位思考、互谅互让,理性看待财产分割问题,摒弃过激想法,妥善处理家庭纠纷。
经过调解员多轮耐心沟通、反复协调,逐步打消双方的分歧与顾虑,双方当事人的情绪逐渐平复,最终自愿达成一致调解协议,并现场签订人民调解协议书。根据协议约定,向某自愿将一处房产过户至二人儿子名下,将门面房过户至二人女儿名下;同时,向某同意将零陵区名下房产过户至唐某名下,双方均对协议内容予以认可,无任何异议。
此次纠纷的成功化解,既严格遵循法律法规,又充分兼顾家庭情理,最大程度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,保障了子女的财产权益,有效避免了家庭矛盾进一步激化升级。下一步,长虹司法所将持续深耕基层矛盾纠纷化解工作,常态化开展婚姻家庭类矛盾排查调解工作,持续深化新时代“枫桥经验”实践,以情理法相融的调解方式化解家事纠纷、修复家庭关系,全力化解基层矛盾隐患,以法治力量守护万家和睦,为辖区平安稳定、和谐发展筑牢法治根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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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湖南法治报









